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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安标准化从无到有,已发布现行有效标准2599项(公安标准清单)

公安标准化从无到有,已发布现行有效标准2599项,涉及公安业务领域的方方面面4月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介绍清明节开展缅怀公安英烈活动安排公安标准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公安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技术支撑,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行为规范和技术依据,是保障执法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表示,公安标准化从无到有,目前已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个,委员近1400人,发布的现行有效标准2599项,涉及公安业务领域的方方面面,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在顶层设计上,公安部持续优化公安标准化治理结构,着力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在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的带领下,组建了安全技术防范、刑事技术、警用装备、道路交通管理、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等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了信息处理、信息安全、公安通信、应用基础等4个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凝聚了一支极富战斗力的公安标准化队伍。

截至目前,共发布标准2599项其中,国家标准181项、行业标准2418项;强制性标准598项,推荐性标准2001项,初步构建起覆盖公安业务各领域、较为完整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体系其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澎湃新闻注意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降低驾乘人员头部伤害的重要装备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在回答关于新修订标准有关情况时介绍,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魏宏介绍,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

二是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

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本次新版头盔标准发布实施,落实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关于提升头盔佩戴率和鼓励带盔销售的有关部署,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对于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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